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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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2号文件批准发起设立,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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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债券型基金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再投资风险、债券发行主体的经营风险、投资者巨额赎回或投资品种成交量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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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是:本基金重点投资信用债券,若该类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发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下降,可能导致发债主体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或者债券价格下降,从而给基金资产带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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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产品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规避个券风险、分享投资成果。它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时也会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为此,投资者应充分注意本基金产品与储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投资工具之间的区别,理性做出基金投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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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发售,这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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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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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申购基金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同时,投资者应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将基金视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并树立长期、稳健、防范风险的投资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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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具体销售机构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