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基金的关注,同时我们也真诚地提醒您在购买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本基金与传统混合型基金均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以及道德风险等。
同时,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下:
1、信用违约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通福A的特有风险
- 流动性风险
通福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日赎回通福A份额,在非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能赎回通福A而出现流动性风险。另外,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通福A的开放日可能延后,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按期赎回而出现风险。
- 利率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通福A 的每个开放日根据届时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设定通福A的年收益率。如果利率下调,通福A的年收益率将相应向下进行调整;如果在非开放日出现利率上调,通福A的年收益率并不会立即进行相应调整,而是等到下一个开放日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从而出现利率风险。
- 开放日的赎回风险
在通福A的每个开放日,通福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通福A将同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其份额数将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通福A时,可能出现不能全部赎回的风险。
- 基金的收益分配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对于通福A,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通福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通福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后,如果出现新增份额的情形,投资者可通过赎回折算后新增份额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但是,投资者通过赎回折算后的新增份额以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并不等同于基金收益分配,投资者可能须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波动风险。
- 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
通福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通福A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通福A可能出现不能获得收益甚至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 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在基金转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通福A份额赎回、或是转入“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通福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份额。通福A的基金份额转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类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
3、通福B的特有风险
- 杠杆机制风险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在扣除通福A的应计收益分配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将归通福B享有,亏损以通福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通福B承担,因此,通福B在可能获取放大的基金资产增值收益预期的同时,也将承担基金投资的全部亏损,极端情况下,通福B可能遭受全部的投资损失。
- 利率风险
在通福A的每次开放日,本基金将根据届时执行的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重新设定通福A的年收益率,如果届时的利率上调,通福A的年收益率将相应向上作出调整,通福B的资产分配份额将减少,从而出现利率风险。
- 份额配比变化风险
本基金的通福A、通福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由于通福A、通福B将独立发售,两级份额在基金募集设立时的具体份额配比可能低于7:3;本基金成立后,由于通福A每次开放后的基金份额余额是不确定的,在通福A每次开放结束后,通福A、通福B的份额配比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出现份额配比变化风险。
- 杠杆率变动风险
通福B具有较高风险、较高收益预期的特性,由于通福B内含杠杆机制,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将以一定的杠杆倍数反映到通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上。但是,通福B的预期收益杠杆率并不是固定的,在两级份额配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通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越高,杠杆率越低,收益放大效应越弱,从而产生杠杆率变动风险。
- 上市交易风险
通福B上市交易后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通福B份额,产生风险;通福B上市后也可能因交易对手不足产生流动性风险。
- 折/溢价交易风险
通福B上市交易后,受市场供求关系等的影响,通福B的上市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从而出现折/溢价交易的风险。
- 基金的收益分配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通福B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通过买卖基金份额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但是,投资者通过变现基金份额以获取投资回报可能须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价格波动及折价交易等风险。
- 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 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在基金转型时,所有通福B份额将自动转入上市开放式基金(LOF)A类份额。
在基金份额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A 类份额将不再内含杠杆机制,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
另外,本基金转型后,原有通福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可能会因其业务办理所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等方面的原因,不能顺利赎回。此时,投资者可选择卖出或者通过转托管业务转入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基金份额。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七、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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